第一论 论欢七仙凡战斗力
第八章 控制术
利用法力将施法者的主观意志加诸他人他物的形体及心魂,迫使他人他物执行施法者主观意志的各种法术,统称控制术。
控制术是构建在法力基础上的概念,迫使他人他物执行施法者主观意志的本源动力由法力提供,与凡人依靠非法力手段进行的身体控制和精神控制存在根本差别。
第一节 形体控制
本节所称的形体控制,系指施法对象在保留自身主观意志的情况下,形体被迫执行施法者主观意志的一系列法术。
一、定身术
在欢七中,定身术是一种较为常见的法术,不少神仙都施法过定身术。
定身术的施法对象,无法自主支配自己的身体,这是定身术的题中应有之义。
欢七定身术的特色之处在于,定身术的施法对象,眼睛和舌头依旧可以保留部分的自主支配功能。
黑鹰被橙儿施法过两次定身术,在这两次过程中,黑鹰的眼睛都有明显的转动。
黑鹰告诉我们,单纯的定身术,不会营造出眼睛一动不动的目瞪施法效果。
鱼日被青儿施法定身术的时候,虽然嘴唇活动困难,但是依旧可以说话,只是吐字不甚清晰。
鱼日告诉我们,单纯的定身术,不会营造出舌头一动不动的口呆施法效果。
也就是说,在欢七中,单纯的定身术,通常只作用于施法对象的躯干和四肢,不作用于施法对象的五官,因此不会导致施法对象在无法自主活动的情况下同时目瞪口呆,除非神仙在施法时刻意进行调整,附加了其他的法术。
单纯的定身术与其他法术共同施法的时候,可以营造出更加复杂多样的施法效果。
例如,阴蚀王将土地泥偶化,就是综合了化物术中的变形术和控制术中的定身术,共同施法的结果。
根据扫把星和橙儿施法定身术的过程可知,定身术的常规施法方式,是喊出“定”字,并将“定”字的法力范围波及目标施法对象。
不过,对于青儿来说,在凡人面前施展的法术,很大程度上具有游戏性质,于是她用“哼”字代替了“定”字。
而对于权杖在手的阴蚀王来说,变形术和定身术都属于难度不高的法术,施法对象土地的法力与自己相比也不具备挑战性,因此他没有必要采用常规的施法方式,直接简化施法即可。
欢七定身术的施法对象,主要是面向凡人,而不是面向神仙。
神仙相互对抗之时,攻击术和防御术通常需要多回合的比拼,而定身术可以一锤定音,直截了当地摆平对手。
但是,我们看到,无论是战斗场合,还是非战斗场合,神仙彼此之间都很少使用定身术来解决问题。
为什么欢七神仙之间很少使用定身术呢?
我们有理由推测,出现这种情况,是定身术的施法要求导致的。
可以想见,定身术一旦施法成功,施法者在场面上就对施法对象存在压倒性的优势。因此,这就意味着,要能成功施法定身术,施法者的法力也需要比施法对象存在压倒性的优势。
也就是说,能够成功施法定身术的前提,是施法者和施法对象之间存在压倒性的法力值差距。如果神仙之间的法力值差距没有那么大,那么即使是法力值较高的一方,也无法对法力值较低的一方施法定身术。
绝大多数需要亲自下场对抗的神仙,彼此之间的法力值都不会有压倒性的差距。因此,神仙之间最常见的对抗法术是攻防术,而不是定身术。
同时,攻防术和定身术的法术特点决定了,攻防术的施法是双向的,而定身术的施法是单向的。
这就意味着,神仙彼此之间采用攻防术,无论谁胜谁败,双方在战斗的过程中都是平等的。而神仙一旦采用定身术,那就完全是一方对另一方的单向碾压过程,没有平等可言。
换句话说,我们可以理解为,使用定身术,是不尊重对手的表现。
所以,即使托塔李天王的法力足以对紫儿施法定身术,即使金吒的法力足以对黄儿施法定身术,他们也不会这样做,这是天庭臣子对天家公主最起码的尊重。
阴蚀王追求的本来就是唯我独尊,除了王母之外,他不会真心实意地尊重任何一位神仙。董家村土地的法力,虽然在土地当中较为强大,但是与手持权杖的阴蚀王明月状态完全无法相提并论。阴蚀王将土地泥偶化,完全是他的正常操作。
扫把星的处世原则本来就是媚上欺下,他对于没有利用价值的凡人,不会产生丝毫的尊重之心。因此,扫把星对凡人使用定身术也毫不奇怪。
但是,当扫把星面对公主时,即使在法力上存在巨大优势,他的潜意识也使他不敢轻易对公主使用定身术。
橙儿和青儿最初下凡的时候,面对凡人具有根深蒂固的优越感,她们对凡人完全是居高临下的俯视态度。因此,她们对法术的选择就是怎么方便怎么来,不会设身处地考虑凡人的感受。
等到她们慢慢融入了凡间生活,理解了凡人视角,换上了凡间彩色装,她们自然会意识到凡人的尊严,顾及到凡人的感受,不再随意使用定身术来对待善良的凡人。
定身术的登场,昭示了橙儿和青儿的法力及实力。而定身术的退场,见证了橙儿和青儿的成长及成熟。
【第一论第八章第一节第一段完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