襄论《欢天喜地七仙女》
战斗力/隐喻义/法律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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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-VI-III-04 御空术/遁地术/沉地降物


第一论 论欢七仙凡战斗力

第六章 御空术


第三节 遁地术

四、沉地降物

天仙的御空术,分为飞天术和悬浮术。飞天术的镜像法术是遁地术,那么,悬浮术的镜像法术是什么呢?

根据飞天术和遁地术的对称特点,悬浮术的镜像法术应该是这样的:施法者可以控制施法对象入地,并使得施法对象按照施法者的意愿,在地下运动、旋转,或者保持静止。


显然,欢七中没有施法过这样的法术。

为了方便叙述,我们将悬浮术的镜像法术,定义为降沉术。

利用法力使他人他物在对抗阻力的情况下单独入地,产生位移或保持静止,称为降沉术。

土地能够施法悬浮术,可见土地并没有解锁降沉术。

也就是说,任职土地的条件,包括封锁飞天术、解锁遁地术,但不包括封锁悬浮术、解锁降沉术。

贾似真陷害董永和紫儿,蛊惑董家村的乡亲们将董永和紫儿烧死。此时,土地让鱼日帮忙挖土,堆起一座小土山。


当贾似真举火准备点燃柴堆的时候,土地悬浮了一把土,掩灭了火把。



土地向我们成功展示了,不仅水来可以土掩,火来同样也可以土掩。

贾似真还没有反应过来,又被土地兜头浇了一把土。




贾似真见自己点火不成,便蛊惑大家一起点火。



此次,土地没有继续悬浮土去掩灭火把,而是反其道行之,悬浮所有火把插入了土山。




不管土地是将土悬浮到火把上,还是将火把悬浮到土山中,都能有效阻止贾似真的点火企图,足以解决问题。


但是,土地能够施法悬浮术掩灭火把的前提,是鱼日提前挖土,堆出了一座小土山。



而土地自己挖土的效率,是非常低的。


换句话说,如果没有鱼日,在时间紧张的情况下,土地无法采用这种方式灭火。


那么,土地有没有更简便的解决方案呢?

比如说,如果土地此时解锁的不是悬浮术,而是降沉术,是否意味着他可以直接降沉火把入地,让火把在地面之下自动熄灭呢?


如果可以这样的话,土地和鱼日就无需提前手动挖土,急匆匆地堆出一座小土山。


粗看起来,在此次事件的灭火问题上,降沉术比悬浮术更加简单便捷。

那么,为什么土地这一职位,不要求封锁悬浮术、解锁降沉术呢?

或者说,如果任职地仙只要求封锁飞天术、不要求封锁悬浮术,那么,为什么土地本人,在可以自主选择的范围之内,没有选择封锁悬浮术、解锁降沉术呢?

因为,降沉术的适用范围,实在是太狭窄了。

神仙施法悬浮术的时候,悬浮对象的起始位置,要么位于地面之上,要么位于空中。






我们有理由推测,飞天术和遁地术之间、悬浮术和降沉术之间,施法适用空间的分界线,就是地面。

也就是说,如果施法对象位于地下,或者部分位于地下,神仙是无法对其施法悬浮术的。

这样我们就可以理解,为什么绿儿召唤岔路口土地时,只能用拔萝卜式的凡人方法把他拔出地面,而不能直接把他悬浮出来。




同理,我们可以推出,作为悬浮术镜像法术的降沉术,降沉对象的起始位置位于地面以下。如果施法对象位于空中,神仙是无法对其施法降沉术的。

也就是说,即使土地封锁了悬浮术,解锁了降沉术,他也无法将火把直接降沉到地面之下。因为火把举在乡亲们的手中,相当于是位于空中的。


如果土地要通过法术将火把插入地下,他需要首先施法悬浮术,将火把从空中悬浮到地面,然后再施法降沉术,将火把从地面降沉到地下。

可是,神仙在同一时间内,只能解锁悬浮术和降沉术这对镜像法术的其中之一,所以这个办法实际上是行不通的。

因此,土地让鱼日帮忙挖土,紧急堆出一座小土山。

这座小土山位于地面之上,是人力所成,并非自然地貌,因此它执行的是地上规则,受悬浮术控制,属于土地的法术力所能及的范围。

如果这些土没有被鱼日挖出,仍然位于地面之下,那么它们将执行地下规则,受降沉术控制,这就不是土地的法术力所能及的范围了。


土地司职的目的,是造福自己辖区内地上和地下的生灵。因此,土地的法术配置,既要能够顾及到地上,也要能够顾及到地下。

地仙任职的时候,强行要求封锁飞天术、解锁遁地术。这样一来,土地需要移动地下对象的时候,可以施法遁地术,进行遁地载人或者遁地载物。



同时,地仙任职的时候,不要求封锁悬浮术、解锁降沉术,而是鼓励保留悬浮术。这样一来,土地需要移动地上对象的时候,可以施法悬浮术,进行悬浮载人或者悬浮载物。


在遁地术联合悬浮术的御空术配置下,无论是地上的事情,还是地下的事情,土地都能够通过法术解决问题,这是非常理想的配置。

相反,如果是飞天术联合降沉术的御空术配置,就相当糟糕了。

倘若土地可以飞天但不能遁地,那就无法亲身考察地下的情况,这对土地管理辖区非常不利。



倘若土地可以降沉但不能悬浮,那就无法解决许多发生在地面之上的实际问题。


与此同时,如果土地不能遁地,那么他即使可以降沉地下的对象,也没有多少实际意义。

综上所述,地仙任职的时候,只要求封锁飞天术,不要求解锁降沉术,使司职土地的神仙最终保持遁地术联合悬浮术的配置,这是非常合理的。

虽然对于地仙来说,他们失去了解锁飞天术的自由,但是唯有如此,他们才能更好地造福地上和地下的生灵。因此,地仙在飞天术上的限制和牺牲,是有必要的,是有价值的。

任何一项能够被长久运行的制度,如果表面上存在着不近人情之处,那么这就意味着,在这些不近人情的背后,隐藏着不得不如此执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。

虽然这些制度的必要性和合理性,在很大程度上不被我们所理解,但是它们没有进行自我解释,它们只是通过看似不近人情的方式,默默地守护着三界众生。

四时行焉,百物生焉,天何言哉。




【第一论第六章第三节第四段完】

  

 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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